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用于鸡眼。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片含药膏量为0.2克,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,苯酚40毫克。辅料为石蜡、凡士林、胭脂红。
本品为粉红色或橙色或砖红色硬膏。
外用。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,擦干,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,24小时后,如患处软化发白,且略感疼痛时,可换药1次(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)。若未发明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,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。